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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文具制造商转向文化品牌运营商
发布时间:2013-05-18 浏览次数:3966
 

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作为国内文具业第一家上市公司,以办公文具、塑胶制品、印刷出版、环保系列为主,大力发展创意、低碳、多元的办公文化产业。面对全新的经济形势,广博股份表示,用心做好“科技创新”与“渠道建设”,实现由文具制造商向品牌运营商的转变,努力建设成为国内最大、国际一流的文具及文化事业品牌运营商。

科技创新  铸就广博发展原动力

不断创新的广博人,已把创新文化作为广博股份持续发展的原动力,成为公司全球化发展核心竞争力。广博股份200812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,并已于2012年初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公司目前已拥有各类专利105项,主要修订和起草了《相册、名片册行业标准》、《簿册行业标准》等10多部全国性的产品标准。公司积极开展各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结构、新工艺的研发工作,提高对关键、共性技术的研发力量,为公司向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产品迈进奠定良好的基础,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。2012年度,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围绕削笔器、愤怒的小鸟系列文具等开发,通过产品多样化、多功能的设计,以及动漫产业和文具产业相结合,满足消费者对市场的需求,使产品在当前市场中更具竞争力。

广博股份加大技术革新力度,促进节支增效。针对工艺流程优化和设备改造的增效要求,通过重点强化产前打样分析、样品评审、配单评审和工艺人员现场跟踪等环节控制,加强工艺预案对实际生产的指导作用。同时通过设备改造、技术创新、严控补印补领等举措组织开展节支增效活动,进一步调低压缩损耗。

广博股份表示通过创新寻求产业链中的高附加值,争取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闯出一条新路。公司通过以技术顾问、合作研发、项目攻关等形式,加强与海外公司合作,充分利用其设计团队为公司研发新产品。借助与海外知名专家联系,聘请其作为研发部门的技术顾问,帮助解决产品研发导向、技术难题等。公司根据海外市场需求致力于产品的研发,每日可研发出多款新品。为保证生产原料的质量,公司制订了严格的“环保产品原材料供应链”,对上下游供应商也制订出相关的环保材料采购标准,确保产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。

为适应全球竞争的需要,广博股份加强自主创新,设立广博研究院,拥有文具研发中心。广博股份通过在欧美设立设计研发中心,招聘本土设计开发人员,实现了中国文化与美国、欧洲等不同区域文化的融合,开发出越来越多与当地市场接轨的适销对路的产品。公司还聘请韩国、日本、美国等国家的设计师和技术人员,不断加强科技创新。在产品的设计开发上不断注入环保、科技新理念,创造出引领未来发展潮流的益智文具等环保智能化文具。

渠道建设  助推国内外双品牌运作

2012年公司调整市场策略,深化渠道拓展。广博股份的内销市场在巩固原有市场渠道的基础上,重点强化渠道协销下沉工作,加大空白区域市场的开发力度,围绕提升零售终端的动销率深入开展营销策划活动,通过抢占门头、优化陈列、提升终端品牌形象等 举措,提高终端铺货率及上柜率,实现动销率的提升。公司还积极推进内销“百、千、万”销售工程,加大内销市场的开拓力度,努力通过市场开拓的横向扩大、纵向深挖工作,并最终形成“拥有百家以上年销售超百万的一级代理经销商,千家以上文具专业二级批发商,万家以上终端文具专卖店”的市场客户格局。广博股份目前已经完成了从纸品制造商向综合文具供应商的转变,完成了从商超通路到兼顾商超与批发市场的多层次的渠道结构。 现在“广博文具”的品牌已经在国内市场进入到综合文具供应商第一品牌的阵容。

广博股份在外销市场方面不断扩大外发贸易规模,带动销售向新领域发展;积极组织参加广交会、巴西文具展、日本文具展等展会,挖掘新的客户资源,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。公司在欧美等地直接设立销售分支机构,聘请当地人才担任销售经理,通过提供包括服务、定制产品开发、供应链及时响应等在内的全方位技术支持,及时为总部调整产品结构提供依据。

广博股份在美国、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,融入世界元素,发展文化产业,先后获得中国名牌、中国驰名商标、2008北京奥运会中国首家纸品文具经营商,中国出口名牌、中国十大文具品牌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。广博系列产品为“中国出口名牌”,产品远销欧美、东南亚等众多地区。公司将中国红、青花瓷等中国文化元素融到产品设计上,把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文化产品带给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,将中国文化以新的方式呈现到世界人民面前。未来,公司将从原先国际业务以代工贴牌为主,逐步加强自有品牌的份额。同时,实行国内品牌与国际品牌双品牌运作。

2013年保证公司健康、有序运营,保障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,是广博股份的核心价值。并倡导“思想在改变,行动在改善”的发展基调,进一步细化各级部门的职责目标,下沉管理职能,完善各项绩效考核体系,强化各级部门人员责任意识及实际改善行动,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。

 

(转自2013513日证券日报)